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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心理一直在自我探索有關"愛"這東西
怎們會想到這個呢~~
原因在於之前跟朋友在探討一些心理深層的事情
聊了聊著,他開了一扇門後,並推薦我看一齣電影
"Fireproof" (中文譯:搶救愛情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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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心中,以為的"愛"是什麼
是火花、是無法言喻的心動...
然而,愛並不是"感覺",而是決定..
那些美好的感覺只是從愛而來的愉悅感受

愛了一個人,並告訴自己,要對他關心照顧一輩子
很多時候,都會因時間條件而忘記當初的決定
事實上,那根本稱不上決定
他沒有照著你的期望走,你就突然覺得他變了,所以"不愛他了"
他沒有在一個關係中對等的付出,你就覺得沒價值,所以"不愛他了"
期望,很自私
對等,很模糊
有條件的愛稱不上"愛"
那只是一種,他在你想要的幻想裡出現,所以感覺有愛
一但幻想破滅,就覺得不愛

 
"決定"是一種很需要考驗的心意
一但真的決定要愛了
記住,愛了,就是要去愛 

『你戴上那枚戒指是發過誓的,但令人難過的是,多數人承諾好壞都廝守終生,他們指的其實只有好的部分。』

如果一輩子只能擁有一台車子一個包包一台相機或是一雙球鞋,你會怎麼照顧它...

當然,愛,很需要被鼓勵
夫妻始終是"互相"
一個,一直被愛一直愛人的良性循環,愛在小火點中燃燒,最後必照亮身邊的每一個人

可是,愛人有時就是這麼孤獨...
到了第十八天,卡雷做了一桌浪漫的燭光晚餐等待凱薩琳下班回家,卻換回來的是凱薩琳無情的回應:『我已經不愛你了。』,失落、憤怒、灰心、錯愕等等的情緒一時間湧上了卡雷的心頭
他在電話中對著父親咆哮怒吼說要放棄,卡雷聲嘶力竭的說著:『我怎能對一再拒絕我的人表達愛意呢?』。
父親回溫和的答他:『你無法愛她是因為你沒辦法給她你沒有的東西。』


『你無法愛她是因為你沒辦法給她你沒有的東西。』....
很玄妙的話...


愛情是世界上最難的部份
它不是源自於血緣的一部份,但你所生下的血脈卻是來自於你跟另一個不同血源的結合
有時後,我們無法拋棄自己父母,無法丟棄自己的小孩
但另一半卻因可以取代,於是最容易犧牲掉的部份就是夫或妻
難就難在因為沒有血脈的連接,於是要生死與共一輩子就更難

在以條件論在分析做判斷時,那個結果是否就是你心裡想要的那樣呢...


怎麼愛??

朋友在跟我探討這方面問題的時候
我還記得他口中慎重的說
『你知道嗎?上帝對於夫妻關係是這樣要求的
妻子要順從丈夫,至於丈夫呢,你能想像上帝,居然要求丈夫要能為妻子"捨命"』
順從...
捨命...
這段話,一直在我腦中盤旋不去

讓我忘不掉的是
1.這種標準的做法是什麼呢??
2.儘管上帝對夫妻關係要求很嚴,但朋友認真思考一段關係的謹慎性態度讓我確信這世上真的有人是這麼順著路走的,並且會遵照


互相尊重、互相關愛、互相信任、互相疼愛、互相照顧、互相分享
即使期間有不舒適的地方
記得,愛就是決定
有了愛,就會撐過一切


我記得很久之前網路很流行點點熱
就是類似問卷的方式以網友點人的方式作答
我被點過一次,我很清楚裡面有個問題是
在愛的名義下,你做過什麼?
我當時的答案是:忍耐

現在我會想重新思考這個問題
忍耐好像也沒有錯,但太顯消極
若能,我想重新建立一份新行動 "相信"

我是這樣定義的
『忍耐』:脾氣來的時候忍一下,感覺受委屈的時候忍一下,會引起紛爭的事情忍一下,對方需要時間的時候忍一下
『相信』:相信他現在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他的道理存在,相信一切都是從良善開始為出發點

"忍",好像比較苦
"信任",比較豁達

這些念頭之所以被萌生
主要還是看了【Fireproof】的關係
愛這東西,到底是多寬多遠
要領悟到什麼程度才能變成"有意識的動作直到自然"

 

我想起家裡的繪本【不管怎麼樣,你都會愛我嗎?】 (大穎出版)

我們可以那麼自然無條件的愛孩子
不管他剛剛是否做了調皮的事,惹了生氣
過一下下,我們又可以抱著他親著他臉說愛他
不是表面的氣消
而是根本就不將剛剛那件討厭的事裝入腦中
沒有進去,何須出來
沒有評斷,何須在意
就是沒有阿~~你能分別嗎?


關於電影,我看到有一網友寫的很棒,我就不贅述了

搶救愛情40天(Fireproof)



 
『愛』對你而言是什麼,何不花點時間思考一下
一但想起,『我這麼拒絕你,你還是願意愛我』,心中感動不言而喻
我好像也突然明白,在婚誓中,不離不氣的承諾,就好像大力水手的波菜一樣,永遠讓人充滿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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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一個問題,後來請朋友幫我找一些比較白話的說明
看了之後,我的了解是這樣:
關係從家庭出發,所謂家庭是指從夫妻開始,然後慢慢擴散出去
所以夫妻關係要先鞏固好,只有夫妻關係好,其他關係才有機會變好(父母、親子)


上帝對夫妻的準則是甚麼?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任何違反這一條規定的,都不太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請注意:
1.離開父母
換言之,任何夫妻之間的事,都不能拉哪一邊的父母進場參戰,頂多只能請父母進來調解。
而且,心態上、經濟上,都必須獨立於父母之外。
夫妻雙方都不能攻擊對方父母,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對方,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夫妻。




22~25: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28~31: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凡事」二字似乎很霸道,是指丈夫說什麼都要聽嗎?並非如此!因為聖經又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凡事」是指妻子在每件事上都應有柔順的態度。我們(不論丈夫或妻子)順服真理,對於基督徒而言,這「真理」便是上帝的話、上帝的道,不符合上帝真理的事則無法順服。但就算不順服不合真理的事,女人也要態度柔和。
所謂順服,並不表示雙方就不需溝通、不需取得一致,而是當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時,妻子必須順服丈夫。




丈夫不能拿「妻子要順服丈夫」的經文,來要求妻子必須順服;妻子也不該拿「丈夫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己」的經文來要求丈夫。相反的,丈夫必須拿「丈夫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己」、拿「妻子比自己軟弱,要體諒她」的經文來要求自己。而妻子則必須拿「妻子要順服丈夫」、「妻子要敬重丈夫」的經文,來要求自己必須順服。




(這個是因為有人問婆媳問題,版主如此回答)
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很多,比方說要愛妻子、體諒妻子、、、。
假使這個丈夫真的愛妻子,他就會願意為了妻子被婆婆欺負的問題,認真去想解決的辦法,甚至帶妻子離開這不良環境,避免妻子受傷害。
假使丈夫在婆媳問題上,想當好兒子,卻不願當好丈夫、不願意為妻子捨命,你幾乎不太可能真正可以解決婆媳問題。
所以,你反而必須多為丈夫禱告,求上帝賜丈夫力量,能成為有智慧、行真理的丈夫。


一個真正的好丈夫,當然會是孝子,但絕不會是愚孝,而且絕對會將夫妻關係的位階列在他父母位階之上。
任何一個丈夫,只要他將夫妻位階放在他父母位階之下,任何衝突發生時,他優先選擇他父母而非選擇他妻子,都是不合聖經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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